-- 專利無效 --
相關法律條文:
根據《專利法》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專利無效的理由:
1.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
n 專利法第二條(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的定義)
n 第二十條第一款(保密審查規定)
n 第二十二條(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n 第二十三條(外觀設計的不與在先設計及在先權利相沖突)
n 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說明書的要求)、第四款(權利要求書的要求)
n 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外觀設計圖片照片的要求)
n 第三十三條(修改不得超范圍)
n 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獨權的要求)
n 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分案不超原申請范圍)
2.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不重復授權,先申請原則)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其中,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是最常用的理由。
無效宣告請求流程:
1.了解客戶針對某專利的無效宣告請求意向,確定所針對的專利是無效宣告請求的客體;
2.撰寫無效宣告請求書;
3.將最終確定的無效宣告請求書及其相關文件遞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
4.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無效宣告請求書后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后,專利復審委員會向無效宣告請求人發出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
5.專利復審委員會通知請求人參加口頭審理;
6.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出無效宣告請求決定書;
7.對無效宣告請求決定書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